車輛過戶,及MSDS、動力電池UN檢測報告
二手車出口工作已經于近期正式啟動。在5月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二手車出口政策實現了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的有機銜接、良性互動,有效規范汽車出口市場的秩序。
商務部、公安部、海關總署于今年4月聯合下發《關于支持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二手車出口的有關要求和工作任務。5月5日三部門正式啟動二手車出口工作。目前,首批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地區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臺州)、山東(濟寧)、廣東、四川(成都)、陜西(西安)、青島、廈門等10個省市。
高峰表示,現行的汽車出口政策適應了我國新車出口快速增長的需要,但沒有區分新車和舊車,也就沒有就二手車出口作出明確規范。在實際的操作中因為生產企業與二手車的權責關系相對新車發生了變化,二手車經營企業因為無法獲得生產企業的授權,而難以開展出口業務。
此次******的二手車出口政策,為避免二手車出口一哄而上,惡性競爭,開展二手車出口的地區,將綜合考慮國內車源集成能力、海外渠道、售后服務保障、信用記錄等多方面因素,嚴格甄選出口企業。二手車出口企業不再需要獲得生產企業的授權。同時,為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出口二手車應當滿足出口目標國市場的準入標準,出口目標國市場如果沒有準入標準,出口的車輛,也就是二手車,應當符合出口當地的相關標準。同時,二手車出口企業要通過自建或合作等方式做好境外售后服務的保障。
高峰表示,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優化二手車出口監管和服務模式,促進我國外貿的穩中提質,激發國內汽車市場消費活力,推動我國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記者 顧志娟